和平精英辅助卡盟立法赋权,辅警改革又出“深圳样本”

更新时间:2024-04-16

  因为“身份”不明,辅警执法常遭质疑;而“低人一等”的尴尬,又让他们大量流失。如今,这一切都变了——

  立法赋权,辅警改革又出“深圳样本”

  编者按

  辅警,也被称为“协警”“警辅”。长期以来,职责权限不明、能力素质偏低、流失率较高是全国辅警普遍面临的尴尬问题,在一线辅助民警执法时,还常常遭到民众质疑。这背后凸显的是辅警作用发挥不充分,警力又不足的矛盾。

  在改革的前沿阵地深圳,一项改革在一年前酝酿而生。2017年8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这是全国首部规范辅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深圳在全国率先破题,对辅警立法赋权。

  深圳辅警改革,从推进立法到转变用警方式,开创了国内辅警地方立法的先河,也为社会治安治理探索了新的路径。

  当了16年“治安员”,张华最大的感受是:“身份尴尬,感觉低人一等,做事情也没有底气。”

  今年8月17日,深圳实行警务辅助人员改革后招考的首批678名辅警结束培训,走上工作岗位。脱下黑色巡防服,换上蓝色辅警制服,37岁的张华感慨:“‘治安仔’终于转正了。”

  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我是谁”

  “你们这些治安仔没有执法权,凭什么查我们的车?”“治安仔小心点,下次不要被我碰到!”……见张华要扣自己的电动车,10多名拉客司机将张华和他的同事围住,一边拉住车,一边用言语恐吓。

  这是2011年张华在深圳龙华区与民警执行查扣摩托车任务时发生的一幕。面对一些民众的抵抗、挑衅,张华直言“只能暂时妥协,等民警过来解决”。

  张华的遭遇在原深圳辅警队伍(以下简称临聘队员)中并不是个案,“低人一等”是他们的普遍感受。

  “临聘队员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并没有起到核心作用——警力补充。”深圳龙华公安分局龙城派出所教导员何玉明直言。

  深圳有2100多万人口,其中非户籍人口超过1700万,结构比例严重倒挂;而全市仅有2万民警,万分之九的警力配备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警力严重不足。深圳市公安局辅警改革工作专班负责人方清介绍,一般来讲,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量是常住人口的10倍左右,深圳公安民警工作长期超负荷,每月加班平均可长达170小时。

  2015年7月,深圳将辅警改革作为政法工作重点工程,列入政府立法项目,将辅警改革定位为如何让辅助人员真正发挥作用,真正释放出现有警力。

  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首部规范公安辅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条例》明确了辅警的身份性质,将辅警定义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条例》规定,辅警作为深圳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辅警的地位和作用,首次从法律上解决了辅警参与行政执法的身份问题。” 深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谷云宏介绍。

  “终于告别了‘治安仔’的称谓。”张华感慨道,过去尽管一直在派出所工作,但身份认定上是属于保安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今,穿上这身辅警制服,真正觉得自己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首次有了职业归属感。

  适度赋权是改革的突出亮点

  9月13日,深圳龙华公安分局龙城派出所询问室里,一名民警在审问一涉嫌经济诈骗的嫌疑人,辅警赵浩则在一旁敲击着键盘做笔录。

  26岁的赵浩来自山西,是首批678名辅警的一员。“培训期间,我跟着民警学习了不同类型案件如何做笔录,目前简单案件的笔录工作我都能胜任。”赵浩说。

  辅警改革前,询问笔录需要两名民警在场;如今普通治安案件只需“1辅+1警”配合即可,解放了警力。

  “适度赋权是深圳辅警改革的突出亮点。”方清说。

  《条例》规定,勤务辅警除可从事治安巡逻、交通疏导等9项一般性警务工作外,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必须由两名警察完成的“行政案件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12项警务工作,变通为“1警+1辅”即可从事,使辅警真正成为一线执法警力的有效补充,等于置换出一半的警力。

  唐鑫是龙华公安分局龙城派出所案件队的一名民警。“过去,临聘队员属于保安公司派遣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低。”唐鑫告诉《工人日报》记者,改革后,执法有依据了,辅警积极性、主动性也提高了,会主动请教民警如何做询问笔录、如何进行文书制作等。

  有了执法权,如何保证“履职有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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